《云南省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培育建设补助项目遴选办法(试行)》(送审稿)在编制过程中,先后两次征求了10家省级单位及16个州、市政府意见,并对反馈意见予以采纳或部分采纳。具体情况如下:共收到州、市政府反馈意见9条,吸收采纳8条、未采纳意见1条;收到省级相关部门反馈意见4条,吸收采纳4条。有关未采纳或部分采纳意见的说明:部分州、市提出将“一、基本原则(二)市场运作。确保受补助项目以不低于补助资金1:4的比例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并形成实物工作量、工程量。”修改为“确保受补助项目以不低于补助资金1:3的比例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并形成实物工作量、工程量。”,因省级财政有相关比例要求,故未予采纳。